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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4 来源:医政医管局

  一、印发《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委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

  二、《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明确《意见》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二是强调《意见》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统筹规划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坚持人力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始终将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体系发展的关键环节,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坚持软硬结合、全面提升的原则,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三是提出《意见》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地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一是推进急救中心(站)建设,加强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建设符合标准。二是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合理配置救护车数量,满足院前医疗急救需求。三是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科学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设置规划,逐步探索构建陆空立体急救网络和空地协同机制。

  第三部分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二是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完善考核管理。

  第四部分是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一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相关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二是加强科学调度水平。全国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因地制宜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提高调度效率。三是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四是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提高救治效率。五是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建立辖区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在岗培训,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第五部分是加强政策保障。推进标准化建设,有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拓展人才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急诊医学(中级)专业考试大纲。完善价格体系,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调动人员积极性,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保障救护车辆权利。

  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是什么?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和定期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